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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神學
關於宗教語言的可能性的討論──兼論蒂里希的宗教語言象徵理論
--    吳利靜
中山大學哲學系碩士
(2000-2001年度)

  對宗教語言問題的探討已經有很長的歷史了,例如,十二世紀猶太教哲學家邁蒙尼德的否定觀念、十三世紀基督教經院神學家托馬斯.阿奎那的模擬理論,他們對於如何用語言描述上帝的問題都進行了探討。不論他們描述的方法是否可行,已經使我們意識到了一個問題,即用人類語言來描述超驗上帝的困難性。它使我們對人類語言是否有能力真實地表達上帝以及這種表達是否有意義產生懷疑。隨著本世紀初邏輯實證主義的崛起,對宗教語言的可能性的懷疑被更加地突顯出來。

一、邏輯實證主義者對宗教語言的批判

  因為對邏輯實證主義的討論主要是為了引出本文所要關注的問題,因此我將只選取早期維特根斯坦和艾耶爾為代表人物來談論。

  維特根斯坦在他的成名著《邏輯哲學論》中有一句常被人引用的總結性話語:「一個人對於不能談的事情就應當沉默。」1 什麼是人不能談的事情呢?他認為世界是由無數的原子事實構成的,相對應的有意義的語言就是簡單命題和由此複合成的綜合命題。除此之外,任何脫離原子事件的語言都是無意義的。雖然世界上存在著神秘的東西,比如上帝,但它們屬於「不能用命題表現而只能顯示的東西」2,因此不能用語言表達出來,我們也就無法談論它們。無論我們怎樣對他承認神秘事物的存在做友好地理解,他仍然表達了一個明確的觀點:禁止神學談論。

  艾耶爾在《語言、真理與邏輯》一書中更加明確地表達了他對神學語言的態度。他首先歸定了事實意義的界限:「我們用於檢驗一個陳述是否是真正的事實陳述的標準是可證實性。我們說,一個語句對某人來說是有事實意義的,當且僅當他知道如何去證實他所要表達的命題──也即是,當且僅當他在某些條件下知道什麼樣的觀察會令他接受該命題或拒絕該命題。另一方面,如果該命題具有這樣的特徵,以至於無論假設它為真或為假都與任何關於某人未來經驗性質的假設相一致,那麼對此人來說,該命題如果不是一個重言式的話,就僅僅是一個偽命題。」3 我們可以把這段話簡單地理解為:意義的標準就在於可證實性,要麼是經驗可證實的,要麼是邏輯可證實的,除此以外的其它陳述都是無意義的。而宗教陳述恰好不屬於可證實性兩類中的任何一類,因而宗教語言本身是無意義的,也就沒有談論的必要。

  比較兩位邏輯實證主義大師的觀點,他們有一個共同之處,就是都否認宗教語言具有意義,從而拒絕談論它。後來波普爾提出的證偽原則雖然是對證實原則的批評與修正,但在對宗教語言的意義問題上也堅持了同樣的看法,因為我們對上帝的言談即不可證實,同樣也無法證偽。我們先不論邏輯實證主義者確立科學語言為唯一有意義的語言的觀念是否正確(在今天看來,這種觀念存在很大問題,後面還要提到),但就其對宗教語言的批評促進後者的發展方面還是做出了有意義的貢獻。神學語言一直以來存在一個明顯的缺陷就是其模糊性,習慣於把說不清的東西歸於信仰,歸於不可名狀的神秘體驗,邏輯實證主義激發了我們對神學語言做一次大清掃,用更清晰、更理性的語言來說明宗教問題。而且邏輯實證主義進一步提出了一個神學家需要解決的問題:如何確立宗教語言的意義問題,是否有談論的可能?為什麼科學語言的邏輯不適用於宗教,宗教語言又應當遵循哪種邏輯。總之,邏輯實證主義的挑戰促進了我們對宗教語言問題的再思考。

二、對邏輯實證主義的修正和批駁

1.邏輯實證主義內部的修正
  明顯的例子就是維特根斯坦後期觀念的轉變。邏輯實證主義堅持只有一種語言有意義,即科學的語言,而把其它語言都歸於「感情言論」。早期維特根斯坦就是持這種觀點的。但後期的他提出了「語言遊戲」的理論,不同的語言具有不同的遊戲規則,每種語言都在自身的遊戲規則的規範下展開自身的意義的。此時的維特根斯坦承認了語言的多樣性,有意義的語言並不是只有科學語言這一種。

  後來的語言分析學者(他們採用這個名稱以示與邏輯實證主義的區別,但他們是從邏輯實證主義這條路線上發展下來的,所以也把他們歸類在邏輯實證主義內部的修正)追隨維特根斯坦後期的這一觀點,從功能的角度對語言進行分析,不同的語言有不同的功能,語言的意義就在於它的使用過程之中。布雷斯韋特把證實原則修改為更為寬廣的使用原則:「任何陳述的意義,都是通過使用該陳述的方式給出的。」4

  這些修正打破了邏輯實證主義為語言所設立的界限,使語言由封閉走向開放。儘管我們不能斷言後期的維特根斯坦或語言分析學家對宗教語言採取了贊成的態度,但他們所做的打破界限的工作畢竟為宗教語言的可能性敞開了大門。不同的語言有不同的邏輯,即遊戲規則,宗教語言也具有它自身的遊戲規則,它的意義就在於遵循規則的遊戲活動中。然而這只是重新審視宗教語言問題的開端,把宗教語言的意義歸於它的功能中,這是實用主義的態度,是以論證經驗上有用為基礎的。但是宗教所談論的上帝遠遠超出了經驗的範圍,對這樣一位超越者的談論又應以什麼為邏輯依據呢?

2.基督教神學家的反駁與回答
  就在邏輯實證主義攻擊宗教語言的意義問題時,許多偏向基督教立場的哲學家、神學家們也一直在為宗教語言的存在價值做辯護。由威茲德姆的「隱身的花匠」所引發的寓言大戰,可見當時雙方論爭激烈之一斑。5 爭論集中在信仰表達是否應被清理掉而只保留經驗表達,信仰表達是否只是無意義的幻想,即信仰表達與經驗表達哪一個更真實的問題上。維護宗教立場的哲學家、神學家們堅持信仰表達與經驗表達是同時存在的,在它們各自的領域內都是有意義的,無論哪一方都不能證明對方是非真實的。而我們總是述諸於語言來表達我們的信仰的,因此宗教語言是有意義的。然而處於經驗世界中的人是如何來用語言表達超驗的上帝的、這兩極是如何溝通的呢?語言如何可以清晰的表達出兩者間的聯繫呢?

  蒂里希給出一套完整的、成體系的宗教語言象徵理論,來響應邏輯實證主義挑戰。他認為,邏輯實證主義者意圖為語言做一次大掃除,還它一個乾淨的空間,但清理出的語言空間實在太小了,不夠容納實際上豐富、浩瀚的語言大海。而且反觀語言現狀,我們不是處於語言的井井有條中,而是處於語言的大混亂中。究其原因,我們受邏輯實證主義的影響太深,總希望在經驗或邏輯推理的基礎上建立可靠的語言大廈,所以任何語言都以數學化的科學語言為標準來建立自己的語言體系,導致神學語言、哲學語言與相關學科語言的混亂。因此首先要做的工作就是理清混亂,區分宗教語言與科學語言的不同。蒂里希是從區分象徵(symbols)與標誌(signs)的不同開始的。

  按蒂里希的看法,象徵與標誌分別是適合於宗教和科學的不同語言。它們的共同點是都指向了超越自身之外的某個事物。然而標誌之對於某事物是人為規定的,如果我們不喜歡這個標誌或認為它不合適,隨時可以把它撤換掉而以另外的標誌取代之。比如街角的紅色信號燈指向於車輛停止,我們認為藍燈更適合的話,完全可以用藍燈來取代紅燈,這在現實中是可能發生的事情。然而象徵卻不同,它不僅指向超越自身之外的某事物,而且還參與到其中的力量中。比如旗幟不僅是國家或民族的代表,它還參與到所象徵的國家或民族的權力中去了。象徵參與到所象徵的事物的力量中這個事實,不是某些人或團體可以人為規定或更換的,它是群體無意識選擇的結果,即使某個象徵被有意識的創造出來,只有在群體無意識對它說「是」的情況下才能存在。因此,以標誌代替象徵,從字面意義來理解宗教語言必然導致無數的謬論,這正是導致邏輯實證主義錯誤認識宗教語言的原因。

  為什麼宗教必須使用象徵的語言而非其它種語言呢?這就涉及到象徵的另外一個也是主要的作用:象徵展開實在的各個層次。而在其它方式中,實在的各個層次都是隱蔽的、不可被把握的。如同我們在理解藝術作品時一樣,對魯賓風景畫的理解只能通過這幅畫本身傳達給我們的東西來進行,而不能通過均衡、色彩、重量、價值等哲學或科學語言來理解。蒂里希的語言觀是多元化的,他反對以一種語言標準來衡量其它各類語言。

  宗教象徵不同於一般象徵之處在於它展開的是實在的深層維度,或者說是存在本身的層次,或者說是存在的終極力量。這個層次是其它層次的深層基礎,它只能以宗教象徵的方式而非其它方式來展開。宗教本身就是人對自己本身存在的終極關懷。對宗教象徵的理解要與人的生存處境關聯起來。每個象徵的產生都會有與之相關的情境,這個情境是象徵存在的基礎。如果某個情境不在了,產生於其中的象徵也就消亡了。新的情境出現就會有新的象徵。當代語言分析學家們從語言功能的多樣化角度入手建立了多元的語言觀,承認世界上除了科學語言之外,還有其它種類的語言。因此對語言的研究就應從分析各類語言的用法開始。但是他們過於注重語言本身的研究,反而忽略了語言得以運用所依賴的環境。忘記了語言是人類生存的一種功能。「一切談論,都是某人在某情境中的談論。」6 宗教語言與說話人的生存之間的聯繫又尤比其它種的語言與說話人的生存之間的聯繫更為密切。「這意味著,對宗教語言的分析,如果要以對其涉及的對象的清晰理解來進行,那就必須與對於用宗教語言表達自身者的生存進行的分析相輔相成。換言之,語言分析以生存分析為先導。」7

  上面提到對對象的清晰理解的問題。這個問題對宗教語言尤為重要。因為宗教語言總是存在含混不清、邏輯矛盾的問題,而這正是邏輯實證主義猛烈攻擊的地方。宗教語言模糊、不一致的原因就在於它談論的對象涉及兩個層面:超越與臨在,它們是相對立的兩極,宗教的目的是要把它們整合在一起,在整合的過程中就產生了許多問題。如何彌補兩者之間的巨大差異,傳統上有很多做法,如神話式的奇跡、人性與神性的模擬、以否定人的特性的方式來描述神性等等。但是以上的談論都具有形而上的性質,在邏輯實證主義的批判下一一瓦解。當代新教神學家布爾特曼和巴特分別從臨在和超越的一極出發,試圖達到對方。布爾特曼是從對神話的批判開始的。如果我們按照傳統的方式來理解神話的話,在現代科學的理性主義背景下相信那些超自然的奇跡是真實發生的,這將是荒謬的。對神話我們要做非神話的解讀,即從人的生存方面來理解神話,神話的意義在於它間接地表達了對人之生存的關注。但是在對待上帝的問題上,布爾特曼出現了矛盾。他即承認上帝的超越性,是一個全然相異者,不能作為對象來談論。同時又說在上帝觸及到我們的生存的某些時刻,我們具有了對他的體驗,這時對他的談論是有意義的。巴特從另一個角度──上帝的超越性來談論上帝的。他認為神學的主要論題是上帝之道,任何真正的關於上帝的討論都必須從上帝自身一邊出發。人類語言對上帝之道的表達是通過上帝的啟示傳播給我們的,主要有三種方式:耶穌基督的啟示、聖經記載和教會宣講。但是上帝之道是非同一般的語言,也是上帝的行為表達,上帝的奧秘,這種唯一的、至高無上的神聖的言說怎樣才能通過人的詞和句子表達出來呢?比較兩位神學家,「無論我們打算從人類語言出發來談論上帝,還是從上帝的真實性出發去討論怎樣用人類語言來表達上帝,我們都會陷入一種不可逾越的深淵。」8 我們不得不謀求第三種探討方式,即兼備前兩者的優勢,又提供跨越深淵的橋樑。蒂里希所做的宗教語言答案正是建立橋樑的嘗試。

  按照蒂里希的觀點,聯繫超越與臨在兩個層次的語言形式就是宗教象徵。處於超越層次的上帝本身不是一個象徵,而是存在本身,存在的基礎、力量。如果上帝只是「終極存在」,我們就無法與之相通。但是在我們象徵性的談論他時,我們與上帝相逢。因為在象徵性言論中,「我們即擁有無限地超越我們本身作為人的經驗的東西,又擁有對作為人的我們非常適當的東西,就是我們可以對上帝說『你』並且向他祈禱。」9 這兩個因素都是不可缺少的。如果我們只保留上帝存在的無條件性因素(如巴特),那麼我們對上帝的關係就是不可能的;如果我們只保留了我──你關係的因素(如布爾特曼),我們就會失去神性的超越──超越主客體和所有極性的無條件。讓我們再從臨在的層面來看它是如何關聯超越的層面的。我們對上帝的道成肉身的象徵性理解可以是:上帝是超越的,同時又是臨在的,上帝作為終極存在滲透到每個存在物之中,也就是存在參與到存在的力量之中,人參與到神的神性之中。這些如果按照字面的意思去理解,必然會引起邏輯矛盾,只能依靠象徵的手段來體會它們。綜上所述,蒂里希用以彌合布爾特曼與巴特或者說臨在與超越之間的鴻溝的基礎在於存在,它根植於最具體的生存體驗──即對作為可能停止存在的有限性(非存在)的體驗。我們以象徵的形式把這種溝通表達出來,構架起臨在層次和超越層次互通的橋樑。

三、結論

  通過比較邏輯實證主義的批判和神學家的辯護之後,大致總結如下:1.語言是多元化的,衡量語言是否有意義的標準也是多維度的。因為語言表達的基礎──人的生存現實是多層次的。2.為了避免傳統宗教語言的形而上學性、神話性,因而導致神學表達含糊不清的缺點,我們應把宗教語言分析立足於生存分析的基礎上,從生存的具體情境中來把握宗教語言所表達的意義。從而克服傳統宗教語言的靜態信仰的局限性,使它具有變動的特徵,更符合時代的要求。3.以象徵的形式來把握宗教語言是行之有效的方法,但是也可結合其它談論方式的優越性,比如神話對超越性的有力表達、模擬、悖論等等,也可借鑒語言分析哲學對語言的精緻分析來分析宗教語言,使之更趨於清晰、嚴密。4.宗教是關於人的終極關懷的東西,人的終極關懷就是存在本身──上帝,上帝作為實在的深層基礎不是顯現的,而是隱蔽於存在之中,人類語言對他的描述是間接的,不完全的。我們在努力使宗教語言更加清晰化的過程中,總是為上帝保留一塊語言無法表達的神秘之地,因為我們無法直接接觸到我們的深層存在,或者說超越的上帝。

  最後需要聲明的一點是:本文對宗教語言的論證只考察了基督教的神學語言,對其他宗教的語言狀況沒有涉及,因此得出的結論只是針對基督教語言而說的,並非適合於所有宗教。

注釋:

  1. 《邏輯哲學論》, 維特根斯坦著, 郭英譯, 商務印書館1962年8月第一版,頁97。

  2. 同上,頁127。

  3. Language, truth, and logic, A.J. Ayer, London, Gollancz, 1936, p.35.

  4. 轉引自《二十世紀宗教思想》, 約翰.麥奎利著, 高師寧、 何光滬譯, 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7月第一版,頁390。

  5. 參見《走向神聖──現代宗教學的問題與方法》, 張志剛著, 人民出版社1995年12月第一版,頁160。

  6. 《二十世紀宗教思想》,頁396。

  7. 同上,頁396。

  8. 《談論上帝──神學的語言與邏輯之考察》, 約翰.麥奎利著, 安慶國譯, 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11月第二版,頁25。

  9. 《文化神學》選自《蒂里希選集》, 蒂里希著, 三聯書店1999年1月第一版,頁427。

參考書目

  • 《蒂里希選集》上卷,何光滬選編,三聯書店1999年1月第一版;

  • 《生存神學與末世論》,布爾特曼等著,三聯書店1995年12月第一版;

  • 《教會教義學》,K.巴特著,何亞將、朱雁冰譯,三聯書店1998年6月第一版;

  • 《宗教之解釋──人類對超越者的回應》,約翰.希克著,王志成譯,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9月第一版;

  • 《多元化的上帝觀》,何光滬著,貴州人民出版社,1991年4月第一版;

  • 《神聖的渴望──一種宗教哲學》,王志成、思竹著,江蘇人民出版社2000年5月第一版;

  • 《不可言說的言說》 H.奧特著,林克、趙勇譯,三聯出版社1994年6月第一版;

  • Dynamics of Faith, Paul Tillich, Harper & Row, Publishers, Incorporated, 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