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  |    |
学术活动
推荐及评选程序(2020年更新)

一、汉语基督教文化研究所向各推荐委员发出推荐票。

二、各推荐委员提名,每人推荐2015年至2019年度出版的与基督教思想文化研究相关的汉语学术论着和汉语学术译作各不多于三部,并简要说明推荐理由。推荐委员可推荐自己的论着和译作各不多于一部。

三、汉语基督教文化研究所工作小组集齐所有获推荐书目,并将书目总名单发给各推荐委员,每人可从名单上分别选出最优秀的五部论着和五部译作。推荐委员可投票给自己的论着和译作各不多于一部。

四、汉语基督教文化研究所工作小组统计票数,确定得票前六名的论着入选书目以及得票前六名的译作入选书目。(如有相同票数,则可多于六部。)

五、由此即进入下一阶段。评选委员会就入选的论着和译作进行无记名投票,分别选出最优秀的三本论着和三本译作,并为每部选作附上不多于100字的推选原因。工作小组将在公开场合唱票选出论着和译作的得票最高者为有关奖项之唯一得主。

六、迴避原则:在评选过程中,若入围作品中有评选委员本人的着作或译作,则该委员须迴避有关项目之评选,惟该着作无须退出评选。若因此而导致评选委员会少于五人,本所将另聘知名学者担任评选委员。

七、若首轮评选未能决定获奖着作,则由汉语基督教文化研究所约请各评选委员就得票最高的论着或译作进行再次投票,直到选出有关奖项之唯一得主。

八、汉语基督教文化研究所公布评奖结果,并通知着者、译者,其工作单位,以及有关着作之出版机构。